郧西:四个转变推动预防工作
(通讯员曹可春)近年来,郧西县检察院在立足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,充分发挥预防功能,实现“四个转变”,积极有效的开展预防活动,收到良好的预防效果。
变被动预防为主动预防,由受发案单位邀请变为主动服务上门。近年来,从该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数量看,全县的职务犯罪行为呈高发态势,针对这一情况,该院预防部门主动与近年发案率较高的单位进行沟通,对相关单位的发案原因进行深刻剖析,并提出预防对策,同时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,从制度完善上进行有效预防。
变案后预防为案前调查研究,深入相关单位了解情况,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。该院预防部门通过走访辖区内的相关单位,征求各单位对检察机关过去一年工作的意见建议,并了解相关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的需求。根据反馈的情况,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工作计划,从而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、实效性。
变个案教育转变为全面培训,提高发案单位自身防范能力。对于案发单位,该院预防部门主动加强与其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沟通,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或者约谈机制的方式,达到警示一个,教育一片。同时,注重加强相关单位及行业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机制评价,提高相关单位自身防范能力,增强自身免疫力。
变针对案发单位、行业的宣传转变为向全社会的宣传。该院改变以往单一针对案发单位的警示教育方式,而转变为制作警示教育宣传标语,放置在县城主要街道、广场中心,同时借助报纸、网络、广播、电视等多种媒体,通过撰写调研文章,制作警示教育片、电视节目等多种途径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,从而大力增强了法律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实效性,使廉政教育更加深入人心。
郧西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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