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假纪检”带出“真贪官”?
举报:“市纪委”的电话来了
“我被敲诈了!”
2012年4月6日这天,南充市南部县公安局接到了一起特别的报案。
在当天的审讯室里,35岁的刑侦大队副队长李坤感到,坐在他面前这个穿着西装、微胖、有些秃顶的中年男子“应该不是一个普通群众”。
在李坤询问了其基本情况后,中年男子开口说了第一句话:“我叫罗维,是南部县教育局局长,也是南部县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。”
李坤告诉记者,虽然以前在网络上看到过外地一些官员被敲诈的案例,然而这次接到本地官员的案子,在南部还是第一次。随后,他向记者展示了当时的接案笔录。“当时,罗维报案时,除了陈述案情外,还专门注意保留了一些相关证据。”李坤说。
事情源于2012年3月9日上午的一个电话。据罗维回忆,当时他接到敲诈电话时,“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与一名中学校长谈工作上的事”。
“我是市纪委的人。”
“有什么事?”
“有人举报你受贿,举报材料已经寄到我这里了!”
后来罗维回忆,电话里那个成年男子的声音很严厉。
当天下午,罗维又收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:“别人将举报材料寄错了,寄到了我这里。”随后,罗维果然收到一个包裹,里面装着一个u盘。包裹单上寄件人一栏写着南充市纪委一名领导的名字。
笔录中显示,警方曾问罗,“你认识这个市纪委领导吗”?罗答,“我认识。”
李坤向记者调出了那个u盘里的照片:在一个宾馆房间,桌子上一堆百元钞票,被三五个“南部大桥中学”的信封盛装;一张个人银行理财开户的回执单,开户金额标明是13.2万元。
之后,罗维又收到短信要求其用60万元了结此事,否则就要公布到网上。据此,罗维判断是有人在冒充纪检干部进行敲诈,便回复道:“我在开会。”随即,罗选择报案。
报案当天,公安刑侦人员商量对策后,认为应当“引鱼上钩”,请罗配合公安,与敲诈者进行谈判、约定见面。
在南部县法院档案室,记者看到了当时的短信取证。在罗维报案那天下午5点半,双方开始商谈交易价格。罗说:“我把钱给你你不还给我东西怎么办呢?”对方回答,“我要是贪的话,就不要那么点了。”罗抱怨:“其实你们不了解……教育局长很清贫!”
最后双方商定为15万,约定在南部县定水镇一座大桥上进行交易。在公安局人员的陪同下,罗维驱车到了定水镇。经过一番周旋,公安人员利用技侦手段定位到了嫌疑人位置,并立即实施了抓捕。
李坤回忆道,审理时发现,这只是一名从犯,根据其供述,警方随后又将主犯抓捕归案——主犯杨勇和从犯徐翎都才二十多岁。
敲诈:一张看花眼的回执单
两个年轻人怎么会想到冒充纪委干部去敲诈呢?记者带着疑惑奔赴关押二人的巴中监狱。
杨勇关押在二监区,徐翎则在五监区,隔得有点远。对于这座监狱,两人并不陌生。监区管教民警王谓告诉记者,26岁的杨勇是徐翎的“大哥”,两人年龄相差一岁,2005年他们就曾因故意伤害罪,在这里呆了5年多。
在办公室等待徐翎的空当,王谓需要杨勇在“慰问帮扶”计划单上填写信息。“他父亲去沿海打工,母亲有病,家里基本没人了”,民警为杨勇联系了志愿者进行慰问帮扶。杨勇一边搓着脸,一边填写。小学文化的他,握笔离笔尖很近,十来个字就有3个字抬头问该怎么写。
“你是哪里人呢?”记者问。
“南部。”他说话简洁又低沉。
“2005年为何进监狱?”
“看场子的时候打人。”
据他解释,看场子就是维护赌场秩序的意思。
“为何出狱之后不找份正经工作呢?”
“也想,上次从监狱出来后和人合伙开了个宾馆,贷的款。但社会上朋友又来找我,(宾馆)生意就黄了,银行贷款要到期了,心头急,就想去搞钱,快些。”
然而,对于两名社会青年,其作案用的那张银行回执单,是从哪里来的?
据罗维说,他确实于2007年在南部县工商银行办理了金卡开户业务,回执单则随手放在了一个黄色的布质肩包里。后来,肩包一直未用,直到去年年初被其姐夫拿去使用时,在汽车里遗失了。“当时车窗没关好,可能被人看到,以为里面装有有价值的东西,所以偷走了。那张回执单也在里面。”
然而杨勇却有另一番说法:那张回执单来自一起盗窃案。
2012年新年刚过完,一天中午,以前和他同在巴中服过刑的一名狱友绰号为“龙宝儿”的到了南部,告诉杨勇,自己“搞了一次大的”,并将随身携带的一个纸口袋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。
“全是南部县内各个学校的信封,信封里也全是钱,都是新版百元钞。”杨勇急问龙宝儿:“哪来那么多钱?”龙宝儿回答,“我小弟‘搞’的。”杨勇深知所谓“搞”,就是偷,便又问:“哪搞来的?”龙宝儿说:“桂博园山上那一带。”
桂博园水景湾小区,正是教育局长罗维的住处所在。
在那堆钞票里,杨勇发现还有一张红色的复印纸,正是那张回执单。杨勇回忆起当时心急,“我把132,000.00元看成了130万,就趁人不注意,将单据放入了自己口袋。”
“130万啊!”送走龙宝儿后,杨勇很眼红。他找来自己的小弟徐翎商量,怎么用这张不起眼的单子搞笔大钱。
杨勇忽然想到,龙宝儿偷来的钱都是用南部县教育系统的信封盛装的,那么被偷的人应该和教育系统有关。随即,他从“南部县教育局”官网上查到该局局长就是罗维。
“一个局长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,肯定是贪的,我们何不敲他一笔?”杨勇开始和徐翎二人谋划起来。杨勇认为,既然对方是个官员,就不能用普通身份来敲诈,“这样吓不到他”,他想到了“纪委”。
二人又通过网络查到了南充市纪委某领导的名字,以及市纪委的举报电话。为避免怀疑,杨勇还以上述领导的名字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和移动手机卡,并以此身份,给罗维打了第一通电话。
记者问,“你们扮纪委,罗维相信吗?”杨勇回答,“我们心里也没底。罗维的态度很生硬,就觉得还是要给他寄点材料!”
关于这些材料,杨勇说,都是徐翎做的。徐翎去街上购买了仿真冥币,又买了三四个印有“大桥中学”的信封。将钱、信封和银行回执单堆在一起,这样一来,就“复制”了杨勇曾看到过的那个让人眼花缭乱的炫赃场面。
为何要做这样一个场面?徐翎说,“他(指杨勇)想更震撼一点,才能吓到对方。”
双案:聪明官?糊涂官?
敲诈案结后,杨勇、徐翎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。但很快,罗维因受贿罪被查办!
消息一出,外界无不把罗维敲诈与其受贿被查处联系起来。两个案子,真是“拔出萝卜带出泥”吗?有人说,那张银行回执单,就是线索。
记者向当地纪检机关做了求证,一名纪委干部告诉记者,若财产证据确凿,且数目巨大,或可被公安机关提供给纪检机关,而本案中的13万这个数字还不足以引发注意。
事实上,据记者多方了解,罗维先后涉及的敲诈案和受贿案之间并无关联。敲诈案作为社会案件由南部县公安机关负责查处,而罗维的受贿案则另有原因引发,由阆中市检察院反贪局侦办。
记者在阆中市检察院了解到,2012年5月的南充新华文轩公司教辅行贿案案发,牵出南充高坪区、阆中市、蓬安县等多地的多名教育局人员,罗维亦在其中。
据法院认定,罗维被查到于2010年到2011年间收受原新华文轩南部分公司经理杜某现金20万元。其间,罗某还以单位经费紧张为由,先后两次要求杜某送给教育局35万元;并以学生参加保险为由,要求南部人保、财保两家分公司按学生保险金额返点,共计收取两家公司贿赂款105万元。2011年至2012年,又两次收受该县一印刷厂返点现金23万元。
阆中市法院以受贿罪、单位受贿罪,数罪并罚,判处罗维有期徒刑10年。罗对此判决结果不服,提起上诉。
记者经多方联系,见到了关押在阆中市看守所的罗维。
罗维仍然西装、光头、微胖。这天太阳并不小,阳光从审讯室的铁窗照射进来,尽管他在看守所里只有半年时光,然而昔日的局长脸部已呈现出些许淡定和自省。
“惭愧惭愧啊!”这是因受贿而深陷囹圄的罗维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,他一边说一边欠身抱拳。
“你被敲诈时,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?”记者问。
“第一次打来电话,我就托人打听了,市纪委那边开了一天的会,领导怎么会在办公室?当时就开始怀疑。后来,那个所谓纪委领导,竟然将举报材料寄到我这里,要我用钱摆平。这实在太荒唐了!必假无疑!”
“一点也不‘专业’?”
“太不‘专业’了!即使纪委要查我,也不可能这样做。如果纪委领导要提醒我、找我谈话,更不会寄我材料。包裹上的字也不像是一个领导的字迹。”
“为什么又没有立即报案?”
“我没有太在意,就只是想耍耍他。当时我向县委、县政府领导,县政法委书记都报告过,他们希望我报案,做个表率。确实有些官员,在收到这样的敲诈之后,觉得钱又不多,干脆息事宁人。我认为不能这样,我一分钱都不会给!”
“后悔报案吗?”
“现在觉得,确实有点后悔。因为当时我识破了这个骗局,但没想到自己(受贿)的案子会差不多同时案发,两件案子一起,是不是让人觉得那个‘假纪检’还找对了人?最终还是自己不干净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