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“裸官”无机可“贪”
来源:反腐倡廉网 作者:王立言 日期:2013/3/16 20:59:15 阅读:
据了解,宁波市委组织部近日公布了“后备干部公选征求意见”,以下情况均不符合报考条件,包括受过刑事处罚的;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参加工作后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其中明确提出“有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、长期居留许可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”,不受理报考。(3月13日 网易)
“裸官”现象早已引起社会的关注,对“裸官”的管理监督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。某种意义上来说,此次宁波出台的“后备干部公选意见”就是在前移对“裸官”的监管,让“裸官”无机可“贪”。
监管前移,防“裸官”于未然。不让“裸官”进入后备干部队伍是监管前移的一种,相对于“监管后置”来说其更具有逻辑依据。监管后置,主要是在官员担任重要职位后,通过财产公示、家庭信息公示等方式紧盯“裸官”的贪腐动向,堵住“裸官”的后路。因为我国尚未对“裸官”现象实行立法,大多数地方反“裸官”,均只能按照既定程序对他们实行“后管”,这样就不能有效对其进行监督,并且还会增加贪腐的治理成本。所以实行监管前置,不仅能“防裸官贪腐于未然”,更能减少后期监管成本。
监管前移,将“裸官”“踢出”晋升队伍。此前,广东已经出台制度禁止“裸官”担任党政一把手,但是此举依然不能够抵挡住某些“裸官”的“贪欲”。如原广东茂名市副市长杨光亮,担任副职时依然贪污受贿千万元。而这一次宁波新出台的文件,可以说是在“禁止裸官担任要职”的反腐制度基础之上,堵住“裸官”的晋升渠道,减少“裸官”贪腐的机会。
监管前移,更需超前掌握“裸官”的群体情况。宁波此次实行的制度能够禁止“裸官”进入后备干部队伍,从源头减少“裸官”掌权的机会。但如果“裸官”一旦掌权,前移的监管便意义不大了,所以超前掌握“裸官”群体的基本情况显得尤为重要。各地应当超前公示官员家庭人员出国情况,重点监控那些已经有子女或是家属在国外的官员,要对其财务状况严查、常查、不定期抽查。
诚如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博士所言:“若官员脚踏两条船,身穿救生衣,随时准备弃船而逃,这不仅影响国家正常工作秩序,严重打击国民士气;在国际上也有损国家形象,伤害民族感情,破坏祖国的向心力、凝聚力,同时,贪官频频成功外逃,对国内潜伏的贪官,也起到示范效应”。所以,打击“裸官”要防范于未然、监管前移,让“裸官”无权可用、无机可贪。
中国网络新闻报采编员 王立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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